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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藏宝十八鞭”、“中药伟哥”……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药品医疗器械案件

       日期:2021-05-07     浏览:179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    核心提示:以下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因存在违法行为,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:一、泰安高新区广生泉大药房
     以下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因存在违法行为,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:
     
    一、泰安高新区广生泉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正心堂店2021年1月25日销售的“藏宝十八鞭”是保健食品,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药,涉案货值金额520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二、泰安市泰山区爱之神成人用品店2021年3月1日销售的“金伟哥VGA”属仿冒药品,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药,涉案货值金额90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三、泰安市泰山区乐康保健品经销店2021年1月25日销售的“中药伟哥”属仿冒药品,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药,涉案货值金额80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四、泰安市泰山区玲玲计生用品店2021年3月1日销售的“硬中硬”属仿冒药品,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药,涉案货值金额80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五、泰安市泰山区鑫旭食品超市2021年1月25日销售的“中药伟哥”属仿冒药品,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假药,涉案货值金额150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六、泰安永福医院2021年3月12日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尿酸检测试剂、胃幽门螺旋杆菌1gG抗体医疗器械,涉案货值金额512.00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七、泰安康盛源健康咨询中心2021年3月9日使用超过效期的医用压舌板医疗器械,涉案货值金额20.02元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     
    来源:泰安市场监管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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